资格后审
编号:NJHW-180302-3
1. 招标条件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东南大学的委托,就其东南大学新建九龙湖校区信息电子教学综合楼所需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教发函[2016]15号 |
项目名称: |
东南大学新建九龙湖校区信息电子教学综合楼 |
项目地点: |
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
标段名称: |
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 |
招标数量: |
一批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和设备清单 |
交货时间: |
在签订合同之后的9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合同估算价: |
85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
②其他条件:a.上述(1)①款要求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b.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2)财务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6 年度至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②其他条件: | ||
(3)业绩要求: |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投标人须提供 2016-03-01 至 2019-03-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自2016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电子信息化设备类似业绩(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类似业绩包括电子信息化设备采购或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或网络信息化设备采购或智能化系统采购) 。 | ||
②其他条件: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②其他条件: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
职称: 及以上 |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18-09-01 至 2019-02-28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
其他条件: | ||
(6)信用要求: | ||
有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级及以上。 | ||
②其他条件: | ||
不作要求 | ||
(7)其他要求: |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②其他条件:本项目为设备集成采购,投标人为集成商,上述第①条所要求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条款不作要求,且无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4-11 09:15 ,地点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5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4-11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3)2018-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
(4)其他: |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JS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
7.3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且为资格后审,凡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需从南京货物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供应商库中挑选相应的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非供应商库内的扫描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南京货物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供应商库中相关资料。 (3)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投标人企业证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确保上传的所有证书证件材料均应为最新发放的有效证件,如上传变更前的、年审前的或旧证的相关材料,均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而拒绝其投标。若在评标过程中评委认为需相关材料原件核查的,投标人应做好及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备查的准备。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均在网上报名、交费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也是网上上传递交。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南大学 |
代理机构: |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 楼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田老师 |
联系人: |
高工 |
电话: |
025-52091363 |
电话: |
025-57026782-104 |
传真: |
无 |
传真: |
025-84651110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