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编号:NJHW-2101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江东15号地块(NO.2018G48) 招标人为 南京云江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混合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车库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 |
规模: |
一批 |
建设工期: |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0日历日交付使用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液压钢丝绳类机械停车设备 |
数量: |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
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 |
项目现场 |
交货期: |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0日历日交付使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投标人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财务要求: |
/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0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单项合同额14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停车设备销售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信誉要求: |
信用等级为BBB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5)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2-20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云江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王承勇 |
联系人: |
张丽 |
电话: |
025-87787186 |
电话: |
025-83328519-804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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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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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jsdc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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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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